2018年 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分级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等级情况予以公告,其中已停产食品生产企业不进行分级。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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