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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青团食品监督抽检情况通报(2018年4月1日)

发布时间:2018-04-13 02:13   浏览:611

       清明节前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经营的青团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91件,其中本市生产企业15件、流通企业58件、餐饮单位自制的18件。样品涉及杏花楼、沈大成、功德林、乔家栅、新雅、老长兴、万寿宅、来伊份等品牌。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青团》(DB31/20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霉菌计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日落黄,亮蓝,脱氢乙酸,铅,总砷,铝共12个指标。结果显示,有87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合格率95.6%。其中在本市生产企业青团抽检合格率为100%,流通企业青团抽检合格率为96.55%,餐饮单位青团抽检合格率为88.89%。

  2件流通企业不合格青团产品分别是:在上海市虹口区闽泽西点面包房抽样的散装青团(购进日期:20180314),不合格指标为霉菌计数;在上海召果贸易有限公司抽样的散装荠菜青团(购进日期:20180315),不合格指标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2件餐饮单位不合格青团产品分别是:在上海一心斋清真饭店有限公司抽样的青团(抽样日期:20180309)和上海白玉兰面包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抽样的豆沙青团(抽样日期:20180319),不合格指标均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监管部门已对上述4家企业依法查处。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用青团时,可闻其味、看其色,不采购有异味薄膜包覆的产品。食用时需重复加热的,必须去除塑料薄膜。青团属于易腐败食品,购买后应尽快进食,避免长时间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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