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九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机构与人员方面
(一)检验人员无微生物检验人员的资格证或培训证明。 二、质量管理方面
(一)企业未提供添乐滋婴儿出行防护乳(20171025)和九欣蛇指甲铍宝净痘霜(批号:20170627)的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 三、厂房与设施设备方面
(一)灌装间未开启空气净化系统,未提供2017年以来空调使用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 四、物料与产品方面
(一)原料间内储存的部分原料未离地离墙,部分物料标识信息不全,无货位卡,仅标注物料编号,无法体现物料批号、来料日期/生产日期、库存量等信息,部分原料敞口存放,如珠光片单酯、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等。 五、产品销售、投诉、不良反应与召回方面 企业提供的销售登记台账记录截至2016年11月30日(如小巴兔儿童牛奶倍护霜 批号:16111101,小白兔牛奶润肤乳 批号:16111501等),未能提供一年内销售记录。 企业已对上述其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予以确认。该企业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待企业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并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销售。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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