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江婵英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220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552366457L |
企业负责人 |
江婵英 |
质量负责人 |
黄河平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大巷工业区顺景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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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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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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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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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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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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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的10项缺陷全部为严重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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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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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中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企业在进行整改并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前,不得生产销售。企业整改完成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企业暂停和恢复生产销售以及整改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局药化监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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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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