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2018年第12号)》责令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停产整改。
质量管理体系诸多问题 行政处罚接连不断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质量管理系统混乱、检验人员缺乏从业资质、检验设备产品超过校准有效期、原材料无可追溯信息及过期产品、生产车间卫生较差、产品成分与备案不一致等诸多缺陷。
对于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待企业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并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销售。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除本次行政处罚外,仅2017年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受到广州市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于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规定的情况就有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