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科〔2018〕111号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研究单位:
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建设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等要求,围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8年度工作重点、上海市2018年工作重点及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年度工作重点,经汇总各处室、各单位提出的课题研究意向,归纳整理出《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课题研究指南》(以下简称《研究指南》,附件1),已经局第9次局务会审议通过,作为今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研课题立项的参考依据。
请各处室、各单位按照《研究指南》提出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研课题立项申请,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科研课题申请总体要求
1.各处室、各单位拟与社会第三方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的,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签订合同。
2.各处室、各单位需确定2018课题管理人员和课题研究人员,通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研课题管理系统”提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课题研究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项目申请表》),同时需要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信处联系人邮箱,再提交纸质版《项目申请表》(盖章)至市食药监局科技信息处。科信处将汇总科研课题申请并组织专家对电子版材料开展预审,预审入围的课题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通知各处室/单位签订课题合同并组织实施。
3.《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研课题管理系统》继续采用在线培训方式。
二、课题申请具体填报要求
1.确定科研管理人员和课题研究人员:填写科研课题管理及研究人员信息(见附件2),发邮件至市局科技信息处开通课题管理系统权限。
2.通过科研课题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课题研究人员通过登录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研课题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访问地址为:http://kt.smda.gov.cn/,登录名及密码同市食药监局办公网用户名密码。
3.提交书面版课题申请:课题研究人员通过科研课题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申请表》,或通过http://smda.gov.cn/“信息查询-下载中心-文件-《项目申请表》”下载并填写,经所在处室、单位同意,盖章后寄送至市局科技信息处。
三、时间要求
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课题申请(以科信处收到书面版《课题申请》时间为准)。
附件:
1.2018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课题研究指南
2.食品药品科研课题管理系统人员赋权登记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1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