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监测,现公布本市2018年第7轮网络餐饮服务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无证食品经营者入网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无证食品经营同时在多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入网,个别前期监测发现的无证食品经营者被监管部门责令下线后再次入网。监测发现,第三方平台网上公示的部分地址现场查无该店或已关门停业,网上公示的部分许可证为假证(伪造、变造许可证)、套证(套用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证)或过期证。
对监测发现问题的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我局和有关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将依法查处,相关情况将记入其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第三方平台工作人员伪造、变造、套用许可证的,将列入不诚信从业人员“黑名单”,实行行业禁入。
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订购餐食时,首先应查看平台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家。发现存在许可资质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可以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向第三方平台反映。
附件:本市2018年第7轮网络餐饮服务监测发现问题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