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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物內除害剂残余规例食物分类指引》2018版将于2018年11月1日生效

发布时间:2018-08-15 03:21   浏览:404

2018年8月8日,据香港食安中心网站消息,香港《食物內除害剂残余规例食物分类指引》(2018修订版)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生效。

《食物內除害剂残余规例食物分类指引》(2018修订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对《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食物分类指引》(中文版本)第 1 页进行修订,第 1.3 段的修改 (修改部分以底线及粗体标示);二是对《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食物分类指引》(中文版本)第38页进行修订,新增绿豆芽∕绿豆芽菜及大豆芽∕大豆芽菜于“叶菜类蔬菜(包括芸薹属叶菜类蔬菜)”食物组别;三是对《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食物分类指引》(中文版本)第 48 页进行修订,新增莲藕于“根菜类和薯芋类蔬菜”食物组别。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cfs.gov.hk/s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r/files/Revised_Guidelines_on_Food_Classification_c_201808_20180806_v2_clean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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