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367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为确保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新设食品添加剂相关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适用原则。
2. 修改硅酸镁等4种添加剂的成分规格。修改硅酸镁的成分规格中干燥失重标准,咖啡因别名及CAS No处增加咖啡因1水盐相关内容;混合制剂纯度试验中的用语与定义一致等。
3.修改焦亚硫酸钠等9种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修改焦亚硫酸钠等6种亚硫酸盐类的使用标准,可将其用于白兰地及一般蒸馏酒类中。修改氢氧化钠溶液使用标准使其与氢氧化钠使用标准一致。细化抗坏血酸棕榈酸盐及丙二醇使用标准中的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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