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规〔2018〕4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
《上海市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已经我局第1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11月18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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