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举办《食品企业标准编制与公布注意事项》培训班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并向社会公布。”近年来,协会在为企业提供“企业标准”公布的服务中,发现部分企业的标准制定的不够规范,有些企业的标准甚至不符合编制的基本要求。为了帮助食品生产企业提高标准的编制能力,确保企业的标准合理合法,规范公布。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于11月29日,在中福实业大厦会议室举办《食品企业标准编制与公布注意事项》培训班。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高级工程师秦玉青老师主讲。
培训课的主要内容有,一、食品安全标准概况;二、标准的结构和基础知识;三、食品企业标准编写等。在讲课中,秦玉青老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规法律,讲述了制定企业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结合《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与《GB/T 20001.10-2014 标准编写规则 第10部分 产品标准》,介绍了“企业标准”的制定条件、制定要求及备案公布等内容。为了保证讲课的有效性,秦玉青老师还与听课学员进行了互动问答,有针对性地解答了企业在编写标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高了企业标准编制人员的能力。
本次培训,共有81家食品行业单位112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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