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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的通知(2018年11月30日)

发布时间:2019-01-03 03:45   浏览:411

沪药监〔2018〕2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药监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2018﹞867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上海市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委办﹝2018﹞46号),“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自2018年11月23日起启用,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式样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8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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