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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注册人名称地址 变更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3 04:23   浏览:474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精神,优化审批程序,妥善解决新旧法规和证书衔接问题,对保健食品注册人因自身名称和地址发生变化、提出相关信息变更注册申请的,予以分类处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持有证书为依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批准的,换发新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同时注销原保健食品注册证书。

  二、变更前持有证书为依据原注册规章批准的,发放《保健食品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申请审查结果通知书》(见附件),与原批准证明文件合并使用。


  附件:保健食品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申请审查结果通知书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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