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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测方法等9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19年 第12号)

发布时间:2019-07-09 09:30   浏览:50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测方法》《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兔角膜上皮细胞短时暴露试验》《皮肤变态反应:局部淋巴结试验:DA》《皮肤变态反应:局部淋巴结试验:BrdU-ELISA》《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皮肤变态反应:直接多肽反应试验》《化妆品中斑蝥素和氮芥的检测方法》《化妆品中10种α-羟基酸的检测方法》《细菌回复突变试验》《致畸试验》共9项检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其中,前5项检测方法为新增检测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后4项检测方法为修订的检测方法,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检测方法(详见附件1)。
  自2020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及监督检验相关检测应当采用本通告发布的检测方法。  
  特此通告。

  附件:1.化妆品相关检验方法制修订概况表
     2.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测方法
     3.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兔角膜上皮细胞短时暴露试验
     4.皮肤变态反应:局部淋巴结试验:DA
     5.皮肤变态反应:局部淋巴结试验:BrdU-ELISA
     6.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皮肤变态反应:直接多肽反应试验
     7.化妆品中斑蝥素和氮芥的检测方法
     8.化妆品中10种α-羟基酸的检测方法
     9.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10.致畸试验

国家药监局
2019年3月13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1.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2.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3.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4.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5.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6.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7.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8.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9.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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