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有关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二级巡视员 李静: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的专题发布会。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在2019年6月30日,已完成2018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为了让大家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庹登夫向大家介绍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今天的专题发布会,我们也邀请到了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中新社等20余家媒体记者朋友们。我代表市场监管总局对记者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首先,有请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庹登夫向大家通报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 庹登夫:
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并向大家通报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有关情况。
企业依法按时年报,是其履行法定义务、累积自身信用、强化信用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制度。督促指导企业依法按时年报,对于培育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至关重要。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加强宣传,组织培训,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年报公示工作。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顺利结束。全国应当报送公示2018年度年报的企业3258.43万户,已经报送公示的2980.47万户,年报公示率为91.47%。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企业年报率均超过85%,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企业年检率。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也保持平稳态势,年报公示率分别为77.65%和84.75%。
今年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多报合一”稳步推进,简政利企便民迈出新步伐。在会同人社、统计等部门继续做好年报“多报合一”工作基础上,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统一了海关管理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年报时间,优化了数据交互流程,便捷了年报填报过程,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报送事项由126项压减至40项,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推进“多报合一”,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应当报送年报的海关管理企业109.86万户,已公示的104.72万户,年报公示率达到95.32%。二是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年报督促指导取得新成效。各地普遍注重抓早抓细,切实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引导、优化基层行政资源配置、建立年报督导长效机制、科学务实推进督查上下功夫,既不盲目追求年报率,又切实发挥督促指导作用,为年报公示工作科学有序、平稳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监管链条有效延伸,事中事后监管再上新台阶。各地坚持一手抓持续督导年报公示,一手抓失信联合惩戒,及时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继续依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有效清理虚数,净化市场环境。同时,加强政府部门间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共享应用,强化对违法失信主体的信用约束和协同监管,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办法更加务实有效,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诚信意识更好树立,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随着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深入宣传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广泛应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企业年报信息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合同签订、交易达成等方面得到了更广泛的运用,有力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页面访问量达1026.7亿次、市场主体查询量达214.6亿次,信赖公示系统、查询年报信息、保障交易安全的社会氛围日渐形成。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充分总结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培育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扎实做好后续的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未年报企业年报补报、年报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报数据综合分析利用等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专题调研,总结经验,检视问题,查找不足,抓好整改,不断提高企业年报率,更好发挥年报公示工作为企业成长、经济发展、政府决策和信用监管提供支撑与服务的基础性作用。
李静:
感谢庹登夫副司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问答环节。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请介绍一下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由来。
庹登夫:
依法按时年度报告,是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累积自身信用、收获信用红利的制度设计,是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的重要保障。确立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是一个始终与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相向而行的过程。一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拉开了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帷幕。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规定,要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做出明确规定。以往的年度检验制度,是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审查企业报送给政府的年检材料,实现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一种监督管理模式。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施以来,我们坚持“公示即监管”的理念,政府不再对企业申报的年度登记事项情况和经营情况进行逐一审查,企业无需再每年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诸多书面资料,而是变直接管控为间接约束,实现了企业以其诚信向社会负责的管理模式。二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与配套部门规章形成年报公示整体制度链条。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指出:“如果说简政放权是‘先手棋’,那么制度建设就是‘连环炮’。”201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打出了‘连环炮’的第一响。这既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革新之一,也是落实“宽进严管”的一项重要基础。从年检到年报的转变,对市场主体的规范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转变监管理念,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用约束、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有效监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方式方法,从法规层面明确了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构建起更加科学有序的管理链条,原工商总局于2014年先后制定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等六个配套规章,企业年报公示的制度设计更加规范完善。三是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制度设计的核心是依靠信用约束实现事中事后有效监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制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诚信自律、规范信息公示、强化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扩大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由以往现场强制提交年检材料变为现行的在线报送年度报告,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脱离监管、为所欲为,而是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摇号方式进行抽查,将企业年度报告抽查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或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实施,变单纯依靠市场监管部门的集中审批式监管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为信用监管的有效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庹登夫:
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既是政府简政放权、普惠民生的坚实一步,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管用招法,也是引领诚信风范、涵养企业精神的创新之举,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金杯银杯,都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公仆,也是对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鼓励和鞭策。广大消费者和交易伙伴的品头论足,对公司的压力绝不亚于以往企业年检时政府部门的督促。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规与否,交给社会、交给群众,通过宣传引导,督促企业主动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和即时公示信息,不但能够夯实信用监管的信息数据基础,而且能够有效增强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促使企业自律诚信经营,从而珍视自身信用、维护自身口碑、收获信用红利,获得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对企业主动承担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本意就是要寓监管于服务,通过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反馈机制,使得企业变“要我年报”为“我要年报”,扎实构建起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更好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二是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优化营商环境。以往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交易往往过于谨慎,交易伙伴之间的不信任抑制了市场经济活力。实施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制度后,市场交易伙伴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得以打破,市场交易变得更加活跃、可靠,市场活力得以激发。此外,由于企业通过公示系统自主年报和公示信息,避免了以往年检每年数千元的审计费用和跑工商窗口排队候检的时间,降低了经济成本,并且企业对自己年报和公示的内容负责,也避免了“被寻租”的风险。这几年的实践也表明,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制度的推行对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有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降低经济运行成本。过去每一年年检都让企业忙于应付,消耗很多人力物力财力。一些地方和工作人员的吃拿卡要成为公开的秘密和潜规则,增加了企业负担,也丑化了政府形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政府部门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以及企业自主公示的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等向社会公开,由社会公众和交易伙伴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既能够有效解决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激增与行政执法资源紧张的矛盾,让市场监管部门有精力把该管的事情管好,也能够杜绝在以政府公信力为企业背书的过程中出现的权力寻租和角色错位,真正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有何打算和安排?
庹登夫:
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实行以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企业依法按时年报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还不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报送年报的常态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总局肖亚庆局长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和赴基层调研时多次强调,市场监管工作要充分调动和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依靠人民群众加强社会监督。可以说,今年就是我们的“企业主体责任年”。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基层意见建议,在完善企业信用制度设计上想办法,在推动疫苗生产企业和涉及特种设备企业等重点领域100%年报公示上下功夫,更好督促企业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推动年报公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督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组织实施。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培育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法定责任,不断筑牢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根基。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对年报公示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作用,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引导企业树牢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工作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细化分解,层层抓好落实,不断提高企业年报率,真正夯实信用这个市场经济的“基础桩”。同时,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为科学有序推进年报公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和提供纪律保障。二是不断深化“多报合一”工作,切实提升年报服务水平。在深入推进与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海关等部门“多报合一”工作基础上,按照《外商投资法》要求,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送工作。同时,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功能设计,丰富企业年报填报提示功能,指导各地做好年报信息的内外网数据同步和向市场监管总局一体化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工作,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切实满足企业年报需求。三是提升年报公示宣传效果,多措并举营造良好氛围。把年报公示宣传融入日常,坚持点面结合的方式,将面上宣传与精准督导有机结合,提高宣传的精准性。创新宣传形式和媒介载体,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新方式、新途径、新载体,推动年报公示宣传上电视、上报纸、上网络。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的作用,畅通年报和即时公示咨询电话,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共同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的培训指导和集中申报。探索将年报公示工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行政资源短缺和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再次感谢大家参加本次发布会,我和我的同事非常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也衷心希望大家对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关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李静:
谢谢大家的提问和庹登夫副司长的回应。记者朋友们如还有其他问题或感兴趣的话题,欢迎大家会后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庹登夫副司长,感谢记者朋友们。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二级巡视员 李静: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的专题发布会。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在2019年6月30日,已完成2018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为了让大家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庹登夫向大家介绍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今天的专题发布会,我们也邀请到了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中新社等20余家媒体记者朋友们。我代表市场监管总局对记者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首先,有请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庹登夫向大家通报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 庹登夫:
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并向大家通报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有关情况。
企业依法按时年报,是其履行法定义务、累积自身信用、强化信用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制度。督促指导企业依法按时年报,对于培育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至关重要。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加强宣传,组织培训,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年报公示工作。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顺利结束。全国应当报送公示2018年度年报的企业3258.43万户,已经报送公示的2980.47万户,年报公示率为91.47%。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企业年报率均超过85%,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企业年检率。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也保持平稳态势,年报公示率分别为77.65%和84.75%。
今年的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多报合一”稳步推进,简政利企便民迈出新步伐。在会同人社、统计等部门继续做好年报“多报合一”工作基础上,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统一了海关管理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年报时间,优化了数据交互流程,便捷了年报填报过程,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报送事项由126项压减至40项,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推进“多报合一”,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应当报送年报的海关管理企业109.86万户,已公示的104.72万户,年报公示率达到95.32%。二是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年报督促指导取得新成效。各地普遍注重抓早抓细,切实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引导、优化基层行政资源配置、建立年报督导长效机制、科学务实推进督查上下功夫,既不盲目追求年报率,又切实发挥督促指导作用,为年报公示工作科学有序、平稳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监管链条有效延伸,事中事后监管再上新台阶。各地坚持一手抓持续督导年报公示,一手抓失信联合惩戒,及时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继续依法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有效清理虚数,净化市场环境。同时,加强政府部门间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共享应用,强化对违法失信主体的信用约束和协同监管,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办法更加务实有效,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诚信意识更好树立,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随着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深入宣传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广泛应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企业年报信息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合同签订、交易达成等方面得到了更广泛的运用,有力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页面访问量达1026.7亿次、市场主体查询量达214.6亿次,信赖公示系统、查询年报信息、保障交易安全的社会氛围日渐形成。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充分总结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培育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扎实做好后续的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未年报企业年报补报、年报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报数据综合分析利用等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专题调研,总结经验,检视问题,查找不足,抓好整改,不断提高企业年报率,更好发挥年报公示工作为企业成长、经济发展、政府决策和信用监管提供支撑与服务的基础性作用。
李静:
感谢庹登夫副司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问答环节。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请介绍一下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由来。
庹登夫:
依法按时年度报告,是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累积自身信用、收获信用红利的制度设计,是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的重要保障。确立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是一个始终与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相向而行的过程。一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拉开了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帷幕。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规定,要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做出明确规定。以往的年度检验制度,是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审查企业报送给政府的年检材料,实现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一种监督管理模式。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施以来,我们坚持“公示即监管”的理念,政府不再对企业申报的年度登记事项情况和经营情况进行逐一审查,企业无需再每年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诸多书面资料,而是变直接管控为间接约束,实现了企业以其诚信向社会负责的管理模式。二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与配套部门规章形成年报公示整体制度链条。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指出:“如果说简政放权是‘先手棋’,那么制度建设就是‘连环炮’。”201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打出了‘连环炮’的第一响。这既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革新之一,也是落实“宽进严管”的一项重要基础。从年检到年报的转变,对市场主体的规范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转变监管理念,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用约束、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有效监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方式方法,从法规层面明确了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构建起更加科学有序的管理链条,原工商总局于2014年先后制定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等六个配套规章,企业年报公示的制度设计更加规范完善。三是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制度设计的核心是依靠信用约束实现事中事后有效监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制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诚信自律、规范信息公示、强化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扩大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由以往现场强制提交年检材料变为现行的在线报送年度报告,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脱离监管、为所欲为,而是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摇号方式进行抽查,将企业年度报告抽查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或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实施,变单纯依靠市场监管部门的集中审批式监管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为信用监管的有效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庹登夫:
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既是政府简政放权、普惠民生的坚实一步,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管用招法,也是引领诚信风范、涵养企业精神的创新之举,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金杯银杯,都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公仆,也是对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鼓励和鞭策。广大消费者和交易伙伴的品头论足,对公司的压力绝不亚于以往企业年检时政府部门的督促。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规与否,交给社会、交给群众,通过宣传引导,督促企业主动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和即时公示信息,不但能够夯实信用监管的信息数据基础,而且能够有效增强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促使企业自律诚信经营,从而珍视自身信用、维护自身口碑、收获信用红利,获得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对企业主动承担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本意就是要寓监管于服务,通过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反馈机制,使得企业变“要我年报”为“我要年报”,扎实构建起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更好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二是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优化营商环境。以往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交易往往过于谨慎,交易伙伴之间的不信任抑制了市场经济活力。实施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制度后,市场交易伙伴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得以打破,市场交易变得更加活跃、可靠,市场活力得以激发。此外,由于企业通过公示系统自主年报和公示信息,避免了以往年检每年数千元的审计费用和跑工商窗口排队候检的时间,降低了经济成本,并且企业对自己年报和公示的内容负责,也避免了“被寻租”的风险。这几年的实践也表明,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制度的推行对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有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降低经济运行成本。过去每一年年检都让企业忙于应付,消耗很多人力物力财力。一些地方和工作人员的吃拿卡要成为公开的秘密和潜规则,增加了企业负担,也丑化了政府形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政府部门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以及企业自主公示的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等向社会公开,由社会公众和交易伙伴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既能够有效解决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激增与行政执法资源紧张的矛盾,让市场监管部门有精力把该管的事情管好,也能够杜绝在以政府公信力为企业背书的过程中出现的权力寻租和角色错位,真正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有何打算和安排?
庹登夫:
企业年报公示制度实行以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企业依法按时年报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还不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报送年报的常态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总局肖亚庆局长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和赴基层调研时多次强调,市场监管工作要充分调动和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依靠人民群众加强社会监督。可以说,今年就是我们的“企业主体责任年”。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基层意见建议,在完善企业信用制度设计上想办法,在推动疫苗生产企业和涉及特种设备企业等重点领域100%年报公示上下功夫,更好督促企业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推动年报公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督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组织实施。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培育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法定责任,不断筑牢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根基。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对年报公示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作用,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引导企业树牢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工作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细化分解,层层抓好落实,不断提高企业年报率,真正夯实信用这个市场经济的“基础桩”。同时,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为科学有序推进年报公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和提供纪律保障。二是不断深化“多报合一”工作,切实提升年报服务水平。在深入推进与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海关等部门“多报合一”工作基础上,按照《外商投资法》要求,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送工作。同时,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报功能设计,丰富企业年报填报提示功能,指导各地做好年报信息的内外网数据同步和向市场监管总局一体化数据中心的数据交换工作,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切实满足企业年报需求。三是提升年报公示宣传效果,多措并举营造良好氛围。把年报公示宣传融入日常,坚持点面结合的方式,将面上宣传与精准督导有机结合,提高宣传的精准性。创新宣传形式和媒介载体,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新方式、新途径、新载体,推动年报公示宣传上电视、上报纸、上网络。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的作用,畅通年报和即时公示咨询电话,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共同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的培训指导和集中申报。探索将年报公示工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行政资源短缺和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再次感谢大家参加本次发布会,我和我的同事非常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也衷心希望大家对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关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李静:
谢谢大家的提问和庹登夫副司长的回应。记者朋友们如还有其他问题或感兴趣的话题,欢迎大家会后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庹登夫副司长,感谢记者朋友们。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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