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经上海市、广东省药监局调查核实,标示名称为“碧柔水感防晒乳液” “凡尔缔丝?净肤祛痘液”等的化妆品为假冒产品(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假冒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19年8月29日
技术支持:上海汇检菁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3426号-2 您是第位访客